浙江省民宗委关于暂停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元旦期间祈福活动的通知

来源: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

时间:2020.12.31


浙江省民宗委关于暂停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元旦期间祈福活动的通知
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民宗局,各宗教团体:


近期,我省各地已发现多起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感染病例,疫情防控形势严峻。根据国务院疫情防控最新通知精神和省防控办要求,为切实保障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生命安全,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不发生聚集性疫情感染,经省民宗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:12月31日至1月3日期间,全省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夜间不对外开放,不举行迎新、敬香、撞钟等跨年祈福活动。


各地要继续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同时严格落实12月3日全省民宗系统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,“五个严格”要执行到位。


一是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。统战、民宗部门要严格落实当地防控部门工作要求,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防控工作的指导,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。各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发挥好“三人驻堂小组”的作用,指导场所压实具体的防控工作措施。宗教团体、宗教院校、宗教活动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,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工作目标任务,落实落细各项具体的防控措施,守牢防疫安全底线。


二是严格落实场所防控工作。做到“五个规范”。规范佩戴口罩制度,对进入场所的信众进行实名登记。规范核检“健康码”、测体温制度,继续落实“一米线”区域。规范场所日常消毒制度,做好洗手液、消毒剂等物资储备。规范情况报告制度。规范场所人员培训制度,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,加强应急演练和相关培训。


三是严格控制宗教活动规模。宗教活动期间,室内聚集人数不得超过300人,并保持一米以上间距。大型宗教活动、非通常宗教活动、跨地区宗教活动在12月31日至1月3日期间不予批准。


四是严格落实智控管理。充分发挥好视联网作用,做好“浙江掌上宗教”APP巡查,确保“一个规范、九个安全”执行到位。突发事件一事一报。


五是严格做好冬春安全工作。要进一步开展安全工作检查,对场所的消防、食品、建筑等进行全面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,及时整改,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。要着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预防工作,确保场所内人员和建筑物安全。


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

2020年12月31日